在阿克套撞死一名一岁半儿童的前警察近日被法院宣判: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据曼吉斯套州法院消息,阿克套市法院的判决认定被告犯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345条第3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即驾驶交通工具人员违反道路交通规则或车辆使用规定。

除剥夺自由外,被判刑人还被剥夺驾驶交通工具的权利5年。

损害赔偿问题已在庭外解决。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回顾:今年5月,在阿克套某小区院内,一名一岁半的儿童被撞身亡。当时驾驶公务车辆的是一名警察,其已被关押至临时拘留所。

经查明,当时幼儿正与父亲在游乐场玩耍。男子一时分心,男孩跑到了车行道上。此时司机正在倒车,没有注意到孩子——碰撞导致幼儿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