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莫拉州法院判处一名男子社区服务,原因是其对亲生儿子实施了暴力行为。而孩子本人已原谅父亲,并请求不要惩罚他。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据阿克莫拉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桑德克套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针对一名男子的刑事案件,其被控对未成年人实施暴力行为,造成身体疼痛但未损害健康(《刑法》第109-1条第2款第8项)。
法院查明,被告在家中与2015年出生的儿子发生冲突时,用手抓住孩子胸前的衣服,用手掌击打其耳朵,并将其推开。
父亲在法庭上认罪,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儿子原谅了父亲,请求不要惩罚他,认为自己在冲突中有过错,并希望回家,因为他目前正在康复中心。
未成年人在法庭上是在教师和心理师参与下接受询问的。未成年人的辩护人请求因双方和解而终止案件审理。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和托管机构专家指出,必须进行适当的教育并对孩子实施应有的监督,并反对双方和解。教育心理师解释说,该未成年人性格复杂,需要家长进行适当的教育、关注和监督。该男子收到了有关教育和与儿子互动的相应建议。
班主任解释说,父亲参与儿子的生活,参加家长会,关心他的学习和教育。同时指出,父亲必须确保对未成年人进行适当的教育并监督其行为。该男子的罪行已由未成年受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及其他案件材料证实。《刑法》第109-1条第2款第8项的处罚规定为罚款、劳动改造、社区服务或30至50天拘留。
由于该刑事违法行为涉及对未成年人使用暴力,因双方和解而终止刑事案件的申请不予批准。
未成年人今后的居住、安置及保障其权利和合法利益的问题属于负责保护儿童权利的相关机构职权范围,不应通过判决解决。
在量刑时,法院考虑到该男子完全认罪、对所犯行为表示悔过、受害人原谅了被告且不坚持严厉处罚、造成的身体伤害未损害健康,以及被告的物质状况(鳏夫,暂时无工作)。法院判处100小时社区服务。该司法文书尚未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