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套市检察院已完成对一名当地居民的调查,并将其案件移交法院。该居民被指控使用枪支进行流氓行为。事件发生在该市一家酒吧内,被告与另一名顾客发生争吵,随后升级为枪击。据监督机构新闻处报道,被告向受害者开枪,造成其身体伤害。案件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293条第3款定性,该条款规定可判处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检察院提醒,关于有罪和量刑的最终决定将由法院作出,并强调无罪推定原则。该部门还警告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并强调对暴力行为和携带武器的严格责任。据网站infohub.kz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