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克托贝州,一名气电焊工在工作时从升降装置(电梯)上坠落,身受重伤。事故发生后,该工人对事故特别调查结果提出质疑,据网站infohub.kz报道。
据阿克托贝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特别调查委员会认定雇主责任程度为80%,工人为20%,理由是工人存在严重疏忽。然而,法院查明,雇主未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与劳动保护培训,未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和适当的施工组织。未发现工人存在严重疏忽的证据。
最终,阿克托贝州行政法院支持了工人的行政诉讼,认定特别调查报告中关于责任划分的部分不合法,指出事故原因是雇主未提供安全工作条件。雇主责任程度被认定为100%,工人为0%。
阿克托贝州法院裁定维持行政法院判决。行政诉讼上诉法院同意法院的结论,指出在审查特别调查报告合法性时,确定事故情况、因果关系和各方责任程度属于法院的权限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