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克托别,有限责任公司“ЖАН-АМИ и К”的负责人因未经国家许可处理超过1400吨危险石油废物而受审。非法所得3.93亿坚戈已被追缴归国家所有,据网站infohub.kz报道。
据阿克托别州检察院消息,根据环保检察院的数据,该企业在2024至2025年间未经必要许可从事危险石油废物处理活动,从中获利3.93亿坚戈。
根据检察院检查材料,经济调查局启动了审前调查。
2026年8月17日,阿克托别第二法院认定该企业负责人犯有《刑法》第214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罪行,判处其两年零六个月限制自由,并没收财产。
依据大赦法,该负责人被免除主刑,但非法所得被追缴为国家收入。
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此前“Kursiv”曾报道,在江布尔州,一些企业将危险废物交给无许可证的公司,或签订虚假的处置合同,却报告称已移交给持证机构。八家企业被处以总计约500万坚戈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