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站infohub.kz报道,在阿拉木图州阿拉套市,一名受害者和一名证人因故意提供虚假证词而被立案调查。
据阿拉木图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阿拉套市法院针对受害者和证人的虚假证词行为作出了特别裁定。
此前,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造成严重身体伤害(刑法典第106条第1款)的刑事案件。法院判处被告3年6个月监禁,并在中等安全级别的机构服刑。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受害者和证人为了帮助被告逃避责任,更改了在审前调查期间最初提供的证词。
根据案件审理结果,法院认定受害者和证人的行为符合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第420条规定的刑事犯罪特征,并作出了特别裁定。2026年6月19日,阿拉套市警察局依据刑法典第420条第2款(故意提供虚假证词)对受害者和证人立案调查。该特别裁定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