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站infohub.kz报道,塔拉兹市法院撤销了私人司法执行员关于追索儿童抚养费债务的决定。
据江布尔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专门跨区行政法院审理了女子对私人司法执行员的诉讼,要求认定其关于确定抚养费债务的决定非法。
根据执行文件,父亲需支付其工资和其他收入的1/4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2024年12月,私人司法执行员确定了2021年至2024年期间的抚养费债务,金额为320万坚戈。
然而,2025年8月,原告向私人司法执行员提交申请,称她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基于此申请,被告撤销了关于债务的决定。后来,在2026年4月,私人司法执行员再次确定了债务,但期间较短,金额为51.3万坚戈。
原告不同意,向法院提起诉讼。她解释称,在债务人的多次劝说下,她写了免除债务的申请。
法院指出,获得抚养费的权利属于孩子本人,而非父母。因此,父母无权自行放弃属于孩子的资金。
根据法律,免除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债务只能通过法院决定。私人司法执行员没有此权力。法院还指出,在计算债务时,应考虑320万坚戈的金额。
最终,法院完全支持了诉讼,认定私人司法执行员的两项决定非法并予以撤销。该判决尚未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