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木图州卡拉赛专门跨区行政违法法院审理了一起轻微流氓行为案件:一名男子在餐厅附近朝空中鸣枪,本人请求法院判处罚款,但法院最终选择了另一种处罚措施,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据阿拉木图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该案依据《行政违法法典》第434条第1款(轻微流氓行为)审理。
案卷材料显示,2026年10月18日约23时,该男子在热别克若勒村一家餐厅前的公共场所多次使用噪声武器朝空中射击,扰乱了公共秩序和公民安宁。
庭审中,违法者完全认罪,并请求法院判处替代性处罚,即罚款。
《行政违法法典》第434条第1款的处罚规定为:罚款20个月度计算指标、处以社会劳动,或5至10日行政拘留。
在确定处罚时,法院考虑了违法行为的性质及其实施情节,特别是该行为发生在夜间公共场所。因此,法院认为对违法者处以行政拘留而非罚款是合理的。
法院裁定该男子罪名成立,判处其10日拘留。
法院裁定尚未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