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infohub.kz网站报道,阿拉木图市法院对一名黎巴嫩公民作出判决,该公民将进口医疗用品冒充国产,参与国家招标。

根据法院公布的材料,1998年在阿拉木图注册的“Pharmactiv”公司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自2007年起,该公司经理为黎巴嫩公民F.Z.,他持有哈萨克斯坦居留许可,并在阿拉木图居住超过20年。该公司的唯一创始人为一家外国公司。

自2019年起,公司99%的股份归阿联酋一家公司所有,其创始人为被告,另外1%登记在总会计师名下。案件材料称:“实际上,该公司的全部财务和经营活动均由F.Z.本人管理和控制。”

2015年,该公司与韩国一家公司签订经销协议,成为其在哈萨克斯坦的独家经销商,销售血糖监测系统、试纸、质控液、采血器和采血针等产品。2016年,血糖监测系统在哈萨克斯坦注册为医疗器械。2017年,“Pharmactiv”参加国家招标,供应试纸、血糖仪及采血装置,总金额超过9.37亿坚戈,但该公司的投标最终被拒绝。

同年,据调查,被告非法在哈萨克斯坦将医疗器械注册为国产,以便在招标中享受优惠。案件材料称:“同时,还组织了一条走私渠道,将韩国成品医疗器械和零部件以原材料名义非法进口。”

被告本人不认罪。他在法庭上声称,确实在哈萨克斯坦组织了试纸和血糖仪的生产。据他所述,为此在韩国购买了原材料和零部件,韩国公司的专家培训了企业员工如何切割板材和组装设备。2019年,在阿拉木图建立了生产车间并购买了必要设备。他还声称,本地化生产使公司获得了证书,从而能够参与政府采购,并与“SK-Pharmacy”签订了长期合同。被告不同意指控,请求法院判其无罪。

然而,法院认为,被告的罪行已由一系列证据证实。最终,法院认定其犯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第190条第4款第2项、第323条第2款第3项、第234条第2款第1、4项规定的罪行,并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8个月。罪犯应在中等安全级别的监狱服刑。

同时,对于另外两项指控(《刑法》第385条第3款和第236条第1款),因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免除了其刑事责任。此外,法院支持民事索赔,判决从罪犯处追缴物质损失:向阿拉木图州国家收入局赔偿5.718亿坚戈,向卫生部赔偿1360万坚戈,向“SK-Pharmacy”赔偿4.139亿坚戈。法院还决定没收罪犯的现金、动产和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