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infohub.kz网站报道,在哈萨克斯坦总检察院介入后,阿拉木图上诉法院(最高审级)加重了阿拉木图地下毒品实验室案两名被告的刑罚。
据检察机关通报,两名阿拉木图居民组织了一个地下实验室,用于制造精神药物类似物。室内存放有专用设备、秤、包装材料及说明书,所制物质总重量近3.9公斤。该犯罪由多人事先通谋实施,目的是后续销售。
两名参与者均被认定有罪并被判处监禁:一人获刑8年,另一人获刑7年6个月。
“量刑依据的是第297条新版规定的处罚幅度,该版已不再包含‘制造’行为,因为2025年初,以销售为目的制造毒品及其类似物已被单列为第297-1条。但与此同时,如果新法律不改善被判刑人的处境、不实质改变刑罚,则不予适用,而应按犯罪实施时有效的法律对当事人进行审判。因此,刑罚本应依据《刑法》第297条在犯罪实施时有效的版本判处,该版本规定,制造精神药物类似物应处10年至15年监禁。”检察官解释道。
据此,根据总检察院的抗诉,案件按最高审级程序进行了复审。最终,上诉法院变更了司法文书并加重了刑罚:一人被判处10年6个月监禁,另一人被判处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