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infohub.kz网站报道,阿拉木图州卡拉赛区专门跨区行政违法法院对一起在社交网络上广泛传播的视频所涉公民作出行政案件裁决。

根据案件材料,视频中的当事人在公共场所公然表现出对他人的不尊重,实施了扰乱公共秩序和公民安宁的行为。

相关视频画面迅速在哈萨克斯坦网络空间传播,并引起执法机关关注。庭审过程中,专家和法官对案件材料及视频本身进行了研究,并对涉事公民的行为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评价。

法院认定视频参与者犯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第434条第1款规定的轻微流氓行为。

“法院裁定,上述公民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第434条第1款被认定有罪。对其处以该条款制裁所规定的最高处罚——10天行政拘留。”卡拉赛区专门跨区行政违法法院新闻处表示。

法院裁决目前尚未生效,可依法定程序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