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站 infohub.kz 报道,阿拉木图市对儿童特殊社会服务支持中心第一分中心代理主任、后任主任作出判决,其被指控侵占和挪用预算资金。
据最高法院网站庭审材料显示,A某自2024年起担任该中心代理主任,2026年初被任命为主任。其职权包括监督机构的人事和财务经济活动,涵盖员工录用与手续办理、工资核算与发放以及预算资金流动。
根据判决,其作为公职人员,先虚假雇佣两人,这两人将银行卡交给他,但实际未履行工作职责。他打算将发放的工资取现并自行支配。随后又以同样方式录用数人,这些人将工资交给他。
虚假员工共计被核算工资总额6 471 074坚戈,其中扣除了强制性缴费。实际转入其账户的预算资金为5 300 452坚戈。
判决书中指出:“因此,A某作为等同于被授权履行国家职能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侵占和挪用方式,大规模侵占他人受托财产,即犯有《刑法》第189条第3款第1、2项规定的刑事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其被指控侵占的金额为5 300 452坚戈,挪用于第三方的金额为1 170 622坚戈。A某本人认罪并悔过。
法院考虑了认罪、真诚悔过、初犯、有一名幼子(A某作为鳏夫独自抚养)、全额赔偿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受害方无异议等情节。
最终,法院认定A某有罪,判处其两年剥夺自由,在最低安全级别刑事执行机构服刑,并终身禁止担任公职。A某的服刑期限缓期五年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