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塔纳一家私立医疗中心的麻醉科医生通过诉讼恢复了工作,据infohub.kz报道。

首都法院新闻处称,2025年9月,两名同事投诉该医生行为不当,违反职业道德。雇主在要求医生书面解释并陈述立场后,给予她警告处分。此外,医生被指违反麻醉知情同意流程:患儿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书仅在手术当天才获得。

上诉委员会审查了医疗中心的内部规定,认为医生应在手术前一天取得同意,并在麻醉前再次确认。因此,法院维持了第一项警告,但仅基于未及时取得知情同意这一理由。违反职业道德的指控未获证实,因为雇主仅凭员工投诉,而仅凭投诉不足以定论。中心内装有监控,但未向法庭提交能证明冲突的录像,也无其他客观证据。上诉指出,纪律处分不能仅凭个别员工的口头陈述,必须全面、客观、彻底地核查事实。

数月后,科室负责人再次提交报告,称该医生情绪激动、好争执、与同事关系紧张,导致团队氛围不佳。雇主认为这是再次违规,遂采取最严厉的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然而,报告仅对医生行为做出概括性评价,并未精确描述已证实的违纪行为。

最终,上诉法院支持了医生的诉求。法院特别指出,员工积极消除工作组织中的缺陷,不能自动视为违反职业道德。直率、情绪化或让管理层感到不便,本身并不构成剥夺其工作的理由。上诉法院改变了初审判决:认定第二次纪律处分和解雇令违法,医生恢复原职。医疗中心需支付其被迫停工期间的工资、精神损害赔偿及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