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塔纳法院对一名年轻男子在娱乐场所外冲突后死亡一案作出判决。两名首都居民被认定犯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事件发生在2025年12月该市一家娱乐场所内。被告与另外两名顾客发生口角,随后升级为斗殴。
调查发现,袭击者在醉酒状态下对受害者G.和Ch.的身体多处进行殴打。之后他们逃离现场。受害者Ch.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的罪行被完全证实。法院考虑了证人证词、法医鉴定结论、监控录像以及其他刑事案件材料。
两名被告均被指控违反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第106条第3款,该条款规定可判处8至12年监禁,并处或不没收财产。
在量刑时,法院考虑了从轻情节。对被告A.,考虑到其有未成年子女且无前科;对被告Ә.,考虑到其无前科。
最终,法院判处A.有期徒刑8年6个月,Ә.有期徒刑9年。此外,还判处被告赔偿物质损失190.5万坚戈,诉讼费200万坚戈,以及精神损害赔偿1000万坚戈。
判决尚未生效,双方可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