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一名68岁男子因在行政大楼内做出不雅行为而被判刑,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据阿斯塔纳法院消息,8月24日,专门跨区行政违法法院审理了公民Zh的案件,他被指控犯有轻微流氓行为。根据案件材料,大约上午9点28分,Zh在位于Mangilik El大街的公民服务中心通过安检门时脱下裤子,扰乱了公共秩序和公民安宁。

在庭审中,Zh不承认有罪,声称他这样做是开玩笑。然而,他的罪行得到了案件材料和事件视频录像的证实。

根据行政违法法典第434条第1部分的规定,处罚为20个月度计算指数的罚款,或20至60小时的社区服务,或5至10天的行政拘留。在量刑时,法院考虑了所犯罪行的程度和性质,表现为不当行为和明显不尊重社会。此外,法院考虑到根据行政违法法典第50条,行政拘留不适用于63岁以上的人。

法院裁定Zh犯有行政违法法典第434条第1部分规定的罪行,并处以86,500坚戈(20个月度计算指数)的行政罚款。该裁决尚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