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首都一名居民订购了板式家具并全额付款,但既未收到家具,也未获得退款——直到阿斯塔纳贸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介入后,争议才得以解决。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据NUR.KZ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息,8月16日,该消费者与承包商签订了板式家具制作合同。这名男子立即支付了订单全款——23万坚戈。
根据合同条款,家具应在10天内制作完成并交付给客户,即不晚于8月26日。然而,承包商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产品,也未向消费者退还已付款项。
由于合同义务未履行,该男子向阿斯塔纳贸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求助,请求帮助恢复其受侵害的权利并追回款项。
“根据申诉审理结果,该问题已通过诉前调解解决。消费者已获得全额退款——23万坚戈。至此,消费者的受侵害权利得以恢复,争议情况在未诉诸法院的情况下得到解决。”委员会指出。
阿斯塔纳贸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在签订商品制作或服务提供合同时,建议消费者仔细了解合同条款,包括义务履行期限、价格及退款程序。
如遇义务履行期限被违反,建议消费者及时向承包商发送书面索赔函,写明具体要求,并保留发送和接收的证明。
为保护自身权益,务必保存合同、付款凭证、与承包商的往来通信、商品交付或未交付的文件,以及其他能证明争议情况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