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塔纳一名居民在未取得必备许可证的情况下发放计息贷款,非法获利金额特别巨大,接近8300万坚戈。据infohub.kz网站报道,10月16日,阿斯塔纳市跨区刑事法院审理了被告К.涉嫌非法经营一案的刑事案件。

据阿斯塔纳法院新闻处消息,2021年6月,К.在首都注册并开设了一家以动产作抵押发放贷款的网点。他从事小额信贷业务,却没有必备许可证,也从未申请办理。

为使业务看起来合法,他与客户签订委托合同,但实际上是以财产作抵押向他们发放贷款,并按每日0.2%至0.8%计收利息。逾期时利率翻倍。业务核算使用Smart Lombard系统。

该经营者银行账户的资金总流入超过3.39亿坚戈,非法所得收入为8290万坚戈。被告的罪责由银行流水、合同、信息系统资料、专家结论及其认罪供述予以证实。

К.完全认罪、表示悔过,对案件事实和非法收入金额均无异议。辩护人请求在量刑时考虑上述情节。

法院判处К.2年监禁并没收财产,但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2026年7月1日《关于因通过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新宪法而实行大赦的法律》,刑期减半。最终刑罚为1年监禁。此外,还没收了被判刑人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共计3 293 117坚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