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塔纳对一金融金字塔分支机构负责人作出有罪判决,两名投资者因此损失约2300万坚戈,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据NUR.KZ援引阿斯塔纳法院消息,2026年9月17日,阿斯塔纳跨区刑事法院认定公民M.有罪,其被指控根据《刑法》第217条第3款第2项创建并领导金融金字塔。
“刑事调查机关指控M.领导金融金字塔World Business Consulting的分支机构。作为六级总监,她给受害人造成总额约2300万坚戈的物质损失。”法院消息称。
法院查明,2020年8月至9月期间,M.在领导金融金字塔过程中,吸收特别巨额资金。其行为给两名受害人造成物质损失:B.约800万坚戈,R.约1500万坚戈。
“被告人的罪行由受害人及证人证言、物证和其他刑事案件材料证实。检察官请求判处M.6年剥夺自由,并剥夺从事与吸收公民资金和投资相关活动的权利5年。被告人部分认罪。辩护方以她的行为缺乏犯罪构成为由请求宣告无罪。”法院消息称。
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217条第3款的制裁规定,判处5至12年剥夺自由,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担任特定职务或从事特定活动权利最长7年。
量刑时,法院将部分自愿赔偿损失视为减轻情节。法院未认定加重情节。
“考虑到犯罪情节和严重程度、存在减轻情节且无加重情节(此前无犯罪记录),法院认定M.犯有《刑法》第217条第3款第2项之罪,判处5年剥夺自由,在最低安全级别的刑事执行机构服刑,并剥夺从事与吸收公民资金和投资相关活动的权利5年。”法院表示。
受害人B.的民事诉讼已获满足。判决尚未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