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近期发生多起故意破坏他人财产的案件,当事人均被追究行政责任。自年初以来,已有94人因故意损坏他人财产被追究责任,其中67人被逮捕,27人被罚款,罚款总额超过500万坚戈,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阿斯塔纳检察院列举了一些案例。例如,6月4日,一名醉酒男子砸碎了警察局入口大门的玻璃,造成9万坚戈的损失。为此,他被行政拘留10天。
另一起案件中,一名38岁的城市居民撕下并丢弃了谢赫·昆塔·卡日清真寺的招牌,被拘留15天。
5月20日,一名20岁的阿斯塔纳居民故意损坏了道闸。他被处以50个月度计算指数的罚款,即21.6万坚戈。
检察院提醒,此类行为将根据行政违法法典第147-1条追究责任:可处以最高30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0个月度计算指数(25.9万坚戈)的罚款。检察院呼吁公民尊重社会秩序和他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