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劳州法院对“阿斯特拉罕-曼格什拉克”主干供水管道改造工程中的特大诈骗案作出判决,五名涉案人员被认定有罪,据网站infohub.kz报道。

阿特劳州第二法院查明,参与该犯罪计划的有“哈萨克斯坦石油运输公司”下属企业“主干供水管道”前负责人、其副手、承包建筑公司代表以及设计公司创始人。

调查发现,其中一名涉案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际控制承包商,与其他参与者一起非法修改了供水管道改造项目,特别是改变了管道类型。同时,项目预算文件中的材料成本被高估,而实际采购的管道价格要低得多。这样,用于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被非法挪用。

被告不认罪,请求法院判其无罪。但法院认为,证人的证词、秘密调查行动的材料、通信记录以及专家和鉴定人的结论均证实了他们的罪行。

法院判决如下:S.因刑法第28条第3款、第190条第4款第2项被判处6年8个月监禁;K.因刑法第190条第4款第2项被判处6年监禁;M.和I.因刑法第190条第4款第2项各被判处6年监禁;A.因刑法第28条第5款、第190条第4款第2项被判处5年监禁。此外,他们还被禁止在数年内担任领导职务和在国家机关工作。判决尚未生效。

此前,总检察院曾通报,该供水管道改造工程总造价超过170亿坚戈。调查期间,对涉案人员的财产进行了核查,发现约11亿坚戈的资产,其中部分已被法院没收充公。法院还批准了要求被告赔偿国家64亿坚戈损失的诉讼请求。另外1200万坚戈的索赔因证据不足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