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吉林省原省长姜超良因受贿超过7.46亿元人民币(约合1.11亿美元)被判处死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中央电视台报道了这一消息。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在缓刑期间姜超良没有新的犯罪行为,刑罚将减为无期徒刑,不得假释或进一步减刑。
据调查,1995年至2025年间,姜超良利用职务之便为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帮助签订合同,并协助他人晋升。
姜超良曾任吉林省省长,2016年10月至2020年2月任湖北省委书记。此前,他还曾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交通银行的负责人。
此前,Kursiv报道称,中国两名前国防部长魏凤和与李尚福被判处死刑。军事法庭认定他们犯有腐败罪,包括受贿和行贿。近日,中国还审结了少林寺前住持案:60岁的僧人释永信被判处24年监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