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阿特劳州一名国家机构会计因特别大规模贪污公款被定罪,但因未清偿国家债务,无法享受特赦。哈萨克斯坦总检察院提出抗诉后,最高法院撤销了对她的特赦,恢复原判7年监禁。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2023年至2024年间,该会计与机构负责人合谋,从国家预算中贪污超过8880万坚戈。初审法院判处其7年监禁,但后来适用特赦,将刑期减至4年8个月。上诉法院未能纠正这一错误。
总检察院审查案件后成功推动重审。根据哈萨克斯坦法律,如果巨额贪污造成的损失未完全赔偿,则不得减刑。前会计尚未归还国家3680万坚戈。最高法院支持检方立场,撤销特赦,最终确定刑期为7年。总检察院强调,未完全赔偿国家损失前,不得免除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