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院裁定,一名法官在手术后卧床通过视频连线审理案件属于违法行为。据 infohub.kz 网站报道。
御用大律师理查德·克莱顿作为高等法院代理法官,卧床审理了一名验光师针对严重违纪裁决提出的上诉。他在因跟腱断裂接受手术出院当天审理了此案。
克莱顿驳回了苏莱曼·帕特尔针对验光师总理事会九个月停职决定提出的上诉。但帕特尔将案件上诉至上诉法院。他表示:“[克莱顿]对上诉的一般审理……未达到对法院应有的水准,因此该裁决不可信赖。”
在周二公布、并由 Legal Futures 新闻网站首次报道的裁决中,菲利普斯勋爵法官与福尔克女法官一起驳回了帕特尔的上诉,但表示克莱顿本不应卧床审理此案。
菲利普斯写道:“代理法官在受伤康复期间仍愿意审理案件,并在困难情况下卧床完成审理,值得赞扬。然而,我认为,除紧急情况——例如极其紧迫或案件只能由特定法官审理——外,法官只有在具备适当且专业地审理案件所需工具时,才应开始审理(案件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应提交给他)……”
他还补充说:“虽然在本案中并未导致不公,但我认为,代理法官因伤处于困难之中,本不应审理此案。当时并不存在特别紧迫性,本可以且应当采取其他措施。我并不是说,法官永远不应在床上或书桌以外的地方进行审理,但这应当是案件无法提交给通常坐着审案的法官时的最后手段。”
在审理过程中,克莱顿说:“我俯卧在床上,这让我难以浏览某些 PDF 文件。不过我已阅读了所有相关材料……看看会怎样吧。”
后来他说:“遗憾的是,这比我预想的要困难得多,因为我记录某些内容的能力有限。”但此后多处庭审记录显示,他“适当记录了”所陈述的内容。
审理期间,克莱顿表示这次庭审“相当考验我的耐心”,最后还为“起初的困难”道歉。他解释说:“不坐着审理案件确实困难,但并非不可能。”
克莱顿提到,他出院后被告知八天内不能久坐,一直在服用扑热息痛,并且“已与行政法院高级工作人员协调过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