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萨克斯坦,电动自行车无论功率大小均被归类为轻便摩托车,因此在人行道上骑行属于违规行为。内务部副部长伊戈尔·列佩哈在政府简报会上通报了这一消息,据NUR.KZ记者报道,infohub.kz网站消息。

记者们注意到,这种交通工具在青少年和儿童中特别受欢迎,并询问考虑到这类设备的速度可达每小时30公里,他们在人行道上行驶的合法性如何。

“我们已经做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无论功率大小均被归类为轻便摩托车,也就是说,目前电动自行车不能在人行道上行驶,这是违规行为。这一规定已经通过立法确认。我们将像对待轻便摩托车车主一样追究他们的责任,”伊戈尔·列佩哈表示。

提醒一下,自7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关于电动滑板车骑行的新规正式生效。新规对年龄、驾照和保险提出了要求。

然而,当时内务部还宣布了对电动滑板车骑行者的另一项收紧措施——自8月25日起禁止在人行道和人行道上行驶。

此前允许在人行道上以不超过每小时6公里的速度行驶,而现在电动滑板车只能在自行车道或自行车道上行驶,如果没有自行车道,则只能在行车道右边缘、路肩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