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买在建多户住宅的哈萨克斯坦人来说,不应仅凭预订或初步合同就向开发商付款。首先必须确认该公司有权收取购房者资金,且购房合同已完成登记。哈萨克斯坦建设与住房和公用事业委员会对此发出提醒,据网站 infohub.kz 报道。

法律规定了开发商可为建设住房吸引公民资金的三种依据:单一运营商的担保、二级银行参与项目,或在多户住宅框架建成后吸引购房者资金。如果上述任一依据都不存在,则不建议在建设阶段支付房款。

交易前同样重要的是研究住宅小区的文件和合同条款。合同中应写明房屋价格、付款方式、建设及交付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购房合同必须进行登记。

委员会专家认为,尤其应引起警惕的是,当购房者被提供的不是购房合同,而是初步合同、预订合同或投资协议时。

“合同名称本身并不能决定交易的合法性。如果该文件实际上被用于绕开法律规定的机制,为多户住宅建设吸引公民资金,这种方案是不被允许的,”委员会强调。

可通过官方数字服务查询开发商和住宅小区的信息,包括 Homeportal.kz 和 eGov。

对于绕开法律要求吸引购房者资金的行为,规定了罚款。对个人——200 月核算指标,对小企业——500 月核算指标,对中型企业——750 月核算指标,对大型企业——1 千月核算指标。若再次违规,大型企业将面临 2 千月核算指标。

委员会建议在付款前核查开发商和住宅小区本身,查明公司依据什么吸引资金,仔细研究合同,并确认购房合同已登记。

此前,“Kursiv”曾报道,阿斯塔纳右岸的公寓比左岸带来更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