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内务部不会针对垃圾直播(треш-стриминг)出台专门处罚措施,也不会在法律中写入这一术语。内务部部长叶尔詹·萨杰诺夫表示,这一概念带有主观评价性质,而现行《刑法》和《行政违法法典》的相关条款已足以追究主播的责任。据网站 infohub.kz 报道。

萨杰诺夫指出,《在线平台与在线广告法》中已经确立了“在线平台内容”这一概念,涵盖任何视频和音频材料,并明确禁止宣扬残忍、暴力和色情内容。

对具体违法行为也已规定了责任。违法者可能依据多项条款受到处罚:《刑法》第174条(煽动社会、民族、族群、种族或宗教仇恨)、《刑法》第274条(散布明知虚假的信息)、《行政违法法典》第456—2条(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违法内容)。

内务部部长还专门谈到对未经同意被他人直播的哈萨克斯坦公民的保护问题。他建议文化部简化投诉提交机制。此外,部长认为有必要强制社交网络和在线平台更快地回应此类投诉。

“必须特别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有害内容侵害。相关信息已抄送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文化和信息部,”他总结道。

值得一提的是,哈萨克斯坦已开始大规模整治垃圾主播。此前在阿拉木图,两名女孩因在TikTok直播中爆粗口被行政拘留五天。随后又有两名知名TikTok博主受到同样处罚。

此前《Kursiv》曾报道,议员扎尔肯别克·阿曼泰提议在法律中确立“垃圾直播”概念,并加重对直播中违法内容的处罚。他说,这些创作者故意挑起冲突和争吵、侮辱他人并搞危险的恶作剧,因为这类内容能带来更多观看量,也可能带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