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站infohub.kz报道,在江布尔州,一名男子醉酒驾驶汽车撞上树木,被拘留20天。
萨雷苏区法院审理了公民F.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导致车辆损坏的行政违法案件(《行政违法法典》第608条第3部分)。
2026年7月,萨雷苏区一名29岁居民醉酒驾驶宝马汽车。在扎纳塔斯市内行驶时,司机未能控制车辆,导致汽车撞上树木。事故中无人受伤,但车辆受到机械损坏。
其罪行通过当事人陈述、笔录和医学检查结论得到证实。在法庭上,违法者完全认罪并悔过。
《行政违法法典》第608条第3部分规定,可处以20天行政拘留并吊销驾驶执照7年。法院认定认罪为减轻情节。未发现加重情节。
法院裁定F.犯有《行政违法法典》第608条第3部分规定的罪行,判处20天拘留并吊销驾驶执照7年。该裁决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