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卡拉干达,法院审理了一起为“以防万一”而写的借条案件:一方要求还钱,另一方称从未收到钱。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据最高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卡拉干达市布克汉诺夫区法院收到了相互诉讼请求:一项是追索借款的本诉,另一项是要求认定交易无效的反诉。
根据原告的说法,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被告收到了用于偿还现有债务的资金。由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请求追索欠款、违约金及诉讼费用。
被告不同意这些要求,提起反诉要求认定借条无效。他表示自己并未收到钱。据他所说,他之前为找工作找了一名个体户,并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借条是在签租赁合同时按个体户的要求写的,“以防万一”,但实际上并没有资金转移。被告使用汽车一天后便归还了。他后来才知道存在借款债务和法院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是实践合同,只有在资金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才成立。然而,原告无法提供资金交付的文件证明。案件材料证实,借条是在没有实际收到钱的情况下写的。
此外,法院认为争议交易违反法律要求,包括关于主体构成和当事人意思自由的规定。合同签订于个体户与自然人之间,在此情况下提供贷款违反了法律规定的限制。
法院综合评估所有证据后得出结论,没有证据证明实际资金交付。因此,以借条形式完成的交易是虚假的。法院驳回了追索资金的本诉。反诉得到支持,根据《民法典》第157条第1款,借条交易被认定为无效(自始无效)。
卡拉干达州法院民事案件司法委员会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判决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