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卡拉干达,法院责令被告赔偿未经同意使用女性照片的损失。事件发生在Instagram上,照片被发布并带有侮辱性标题。法院部分支持了诉讼请求,判令赔偿10万坚戈作为精神损害赔偿,据网站infohub.kz报道。
据卡拉干达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卡拉干达市卡兹别克比区第二法院审理了关于保护肖像权、删除社交媒体帖子、禁止进一步使用照片以及索赔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法院查明,2026年2月20日,原告在Instagram上发现被告的页面发布了一张她的照片,并附有“该女子姓氏 500000坚戈”的文字。由于照片未经该女子同意发布,她向被告发送了诉前索赔函,要求删除帖子并赔偿25万坚戈的精神损害。
随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不承认索赔,指出在收到索赔函后,帖子已于2026年3月30日删除。在解决争议时,法院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法典》第145条,该条规定了公民对自己肖像的权利。
法院指出,未经公民同意使用其肖像仅允许在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况下进行,例如该人参与公共活动或其肖像与公务或公共活动相关。然而,在本案中,争议照片未经原告同意发布在被告的公开页面上,并在公开访问状态下持续了一段时间。法院未发现存在法律规定的未经同意使用肖像的依据。
肖像权属于公民的个人非财产权利。侵犯肖像权将导致法律规定的保护措施,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判决部分支持诉讼请求:法院禁止被告未经原告同意使用其肖像,并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10万坚戈的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诉讼费用。
卡拉干达州法院民事案件司法委员会同意一审法院的结论,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