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干达市阿利汗·布克伊汗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向发展障碍儿童孤儿院学生勒索钱财的刑事案件。两名被告各被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据网站 infohub.kz 报道。

据卡拉干达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涉案人员被指控以事先通谋的团伙形式,以使用暴力相威胁实施勒索(《刑法》第194条第2款)。

法院查明,2025年8月,被告得知发展障碍儿童孤儿院一名学生的专用账户中存有超过300万坚戈。这些资金来自国家每月发放的补助金。

2025年8月20日,在东部-2小区一栋住宅楼院内,其中一名被告以粗暴方式要求受害人将这些钱交给他们。受害人因担心自身生命安全而同意。此后,被告多次带其前往银行网点,试图取出300万坚戈,但银行因缺少学校领导出具的证明而拒绝办理。

2026年1月4日,被告提议受害人将其手机送到典当行。在遭到拒绝后,次日两名被告再次以造成人身伤害相威胁,要求该孤儿院学生交出钱财或手机。受害人因害怕威胁,将自己的手机交给了他们,该手机价值18.9万坚戈。

被告的罪行已由其认罪供述、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其他案件材料完全证实。

受害人请求从严惩处。辩方则请求判处非剥夺自由的刑罚。

在量刑时,法院认定一名被告的减轻情节为有未成年子女和真诚悔罪,另一名被告的减轻情节为真诚悔罪。未查明被告存在加重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情节。

法院判决认定被告犯有《刑法》第194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罪行。考虑到针对发展障碍孤儿院学生并以使用暴力相威胁实施违法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以及为预防新的刑事违法行为,判处其3年6个月有期徒刑。

法院判决尚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