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干达州法院审结了一起学校会计挪用公款案。两名会计长期系统性地将预算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其中一人早在2010年就开始作案,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据法院新闻处消息,卡拉干达审理了一起通过欺骗和滥用信任、团伙预谋、利用职务之便、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他人财产刑事案件。被告为学校会计T.和N.。

经查,2010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担任“第33中学”国立机构总会计的T.和在同一学校担任会计的N.,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使用校长电子数字签名,系统性地挪用预算资金。根据司法经济鉴定结论,T.以补贴、补助金等名义非法将资金转入个人卡账户,2010年1月至12月期间挪用10,658,920坚戈,2012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挪用192,576,422坚戈。N.在同一时期挪用113,087,767坚戈。

法院认定T.和N.有罪,判处剥夺自由:T.6年,N.7年。此外,禁止两人在5年内担任国家组织和准国有部门主体的会计职务。民事索赔方面,法院追缴了造成的损失金额,并设定了6个月的自愿执行期限。同时,对T.的房产保持查封。

司法委员会维持一审判决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