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一名女子遇到这样的情况:孩子的抚养费已从父亲工资中扣除,但因雇主公司账户被冻结,款项未能送达收款人。最终,仅在最高法院(上诉法院)才恢复了正义,据网站infohub.kz报道。

据法院新闻处称,雇主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了用于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金额为513,362坚戈。然而,由于有限责任公司(ТОО)的账户被冻结,这些资金未能转给收款人。同时,截至2025年9月1日,父亲拖欠的抚养费为110万坚戈。因未执行法院执行员的要求,公司官员被追究行政责任。

该女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从该公司追回已扣除但未转付的抚养费及违约金。然而,一审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理由是雇主不是抚养费的债务人,对收款人不承担物质责任。

最高法院不同意这一立场。法官指出,雇主必须在支付工资后三天内将扣除的抚养费转给收款人。延迟转付此类资金的责任由组织官员承担。

“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抚养费后,这笔钱不再属于员工,也不成为雇主的财产。它们具有特定用途,必须转给收款人。法人账户存在冻结或其他负担,并不免除雇主的这一义务。由于扣除的抚养费未转付,雇主的义务导致对收款人产生了独立的金钱债务。因此,原告有权直接向该组织索赔。”法院解释称。

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向收款人支付513,362坚戈的已扣除但未转付的抚养费,以及168,690坚戈的违约金。此外,该公司还被追缴10,230坚戈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