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奇姆肯特市,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试图对一项关于追讨1.356亿坚戈的强制执行文书提出异议,但最高法院最终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据Telegram频道“最高法院最新消息”报道,最高法院民事案件审判庭审理了该公司与奇姆肯特公证员之间关于强制执行文书合法性的纠纷,该文书涉及向另一家公司追讨债务。

2025年10月2日,公证员对该公司作出了强制执行文书,追讨金额为135,602,820坚戈。其依据是双方签署的供货合同、发货单和对账协议。

该公司对公证员的行为提出上诉,指出债务存在争议,且强制执行文书的作出违反了属地原则。

一审法院驳回了上诉。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在最高法院的上诉中,申请人请求撤销原判,理由是对供货数量存在争议,且公证员违反属地原则。

最高法院同意下级法院的结论,维持原判。

最高法院指出,提交给公证员的文件证实了债务的无争议性。特别是,对账协议和发货单由公司经理通过电子数字签名签署,根据法律,该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此外,该公司还发出了一封担保函,承诺在2025年10月31日前全额偿还所供货物的债务。

关于供货数量存在争议的说法没有确凿证据支持。同时,未发现违反属地原则的情况:合同在奇姆肯特签订,合同履行期间公司的常设机构也位于该地。

因此,没有理由认定公证员的行为非法。2025年11月26日地区间民事法院的判决和2026年2月18日法院民事案件审判庭的裁定维持原判,上诉未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