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批准了新的法院建筑出入及内部管理规定。该文件发布在zan.gov.kz网站上,正式承认电子证件的合法性,并取消了对诉讼参与人携带智能设备的禁令,同时加强了对媒体代表的准入要求,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在更新后的禁止携带物品清单中,有一个例外。对于诉讼参与人,不再限制携带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和录音笔。但对于非诉讼参与人的其他访客,禁令仍然有效。他们只允许携带具有基本通话和短信功能的移动设备。此外,新规将电子身份证与传统纸质证件同等对待。现在,通过数字证件服务进行身份识别是合法的。

文件中单独规定了记者准入程序。记者仍然可以携带专业设备(音频、视频、摄影)和互联网接入设备。然而,庭审采访的认证程序变得更加复杂。媒体申请必须在预定访问前至少一天提交并获批。为避免未经授权在楼内移动和实时直播,媒体代表必须由新闻服务人员迎接并陪同。在审判庭内使用设备仍由主审法官根据程序法酌情决定。

该法规确立了新授权机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司法行政署(取代已撤销的法院活动保障司)的地位。出入管理已转为自动化门禁控制系统(ACS)。法官和司法系统工作人员的识别现在由安保人员通过系统显示器上的照片与智能卡进行比对来完成。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院出入规则的先前版本自2018年4月起生效。新标准的实施旨在平衡国家设施反恐安全要求与确保司法系统对诉讼参与人开放之间的关系。该联合命令于2026年8月13日在司法部登记,编号为第39589号,将在正式公布后十个日历日内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