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多年来因规则漏洞而验收不合格道路:如今,允许验收存在未修复缺陷的道路工程的规定已被废除,据网站 infohub.kz 报道。
此前,承包商可以不进行维修,而是被降低工程价款、扣留部分款项或延长保修期。据主要交通检察院通报,违规行为是在审查规范道路建设、质量控制和验收的文件时发现的。检察院对道路资产国家质量中心所采用的方法提出了质疑。
“在发现个别缺陷时,允许在不恢复路面规范指标的情况下验收工程。规定中不是要求消除缺陷,而是 предусматривались 扣留资金、降低已完成工程价款或延长保修期,”检察院表示。
检察院指出,经济制裁实际上使承包商无需消除已发现的缺陷,也无法确保道路符合技术要求。
此外,该方法还允许在发现不符合项之后重新审视设计方案。检察院强调,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
在主要交通检察院提出抗议后,交通部命令中允许验收存在未修复缺陷道路工程的规定已被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