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站infohub.kz报道,在曼格斯套州,一名外国公民因试图非法携带95升柴油穿越海关边境而被追究行政责任。

据曼格斯套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别伊涅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针对外国人的行政违法案件,涉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第545条(违反欧亚经济联盟海关边境货物和运输工具运输限制和禁令适用程序)。

法院查明,2026年7月9日,在“塔任”海关口岸进行边境检查时,一名从哈萨克斯坦前往乌兹别克斯坦的男子试图利用车辆出厂设计未包含的额外油箱(容量95升)非法运输柴油。

庭审中,该违法者的罪行完全由其本人陈述、行政违法记录和案件材料证实。

根据哈萨克斯坦行政违法法典第545条,该违法行为将处以15个月度计算指数的罚款,并没收直接作为行政违法对象的货物。

法院裁定该外国人犯有行政违法行为,并处以64,875坚戈的罚款。

法院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