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哈萨克斯坦州,一名男子因无证从事非法商业和小额信贷活动,被判处两年限制自由,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据金融监测署(AFM)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调查过程中确认了78起非法发放贷款的事实。通常,借款人都是急需资金且无法获得银行融资的公民。

发放贷款采用了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公证借款合同,但实际交易条件未在合同中体现。合同金额包括借给借款人的资金以及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为确保还款,办理了财产抵押。

第二种方式是将借款伪装成买卖合同。财产款项实际上并未支付,财产本身被用作贷款担保。还款后,合同解除,财产归还给所有者。

因此,以民事交易为幌子,实际上系统性地发放有息贷款并以财产作抵押。

非法活动所得犯罪收入达7.74亿坚戈,用于购买昂贵资产。据AFM称,根据法院判决,6套公寓、一辆丰田RAV4汽车、一辆川崎KLX250摩托车以及价值2.8亿坚戈的证券被没收充公。

法院判决尚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