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出现了一种解决投资者与国家机关之间冲突的新机制,可避免诉讼。据infohub.kz网站报道,根据总检察长的命令,相应的审前争议调解委员会已经成立。
监督机构在消息中指出,新机构将成为解决投资者与国家机关、地方执行机关、机构及准国有部门主体之间分歧的补充工具,前提是这些分歧与投资活动直接相关。
在实践中,实施投资项目时可能会出现需要迅速消除分歧的情况。这些分歧可能涉及国家机关的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义务履行、为项目实施创造必要条件以及其他与投资活动直接相关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有机会将争议提交至投资者权利保护委员会下的专门平台,在那里,各方的立场将由与投资领域直接相关的组织代表共同审议,总检察院表示。
同时,委员会的权限将有明确界限。与投资活动无关的公司、商业及其他民事法律争议不在其权限范围内。
针对每个具体案件,委员会将由五名成员组成,根据案情确定。成员可包括投资者权利保护委员会、国家企业家协会“阿塔梅肯”和外交部投资委员会的代表。必要时,还可邀请相关国家机关参与。
重要的是,不仅投资者,国家机关以及投资检察官也可以向委员会提出申请。总检察院强调,这种方法可以确保投资争议各方之间的对话,并共同寻求解决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