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有超过100万人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近90%来自大家庭。这是国家统计局2026年第二季度的数据,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据该部门数据,2026年第二季度有103.4万哈萨克斯坦人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全国人口的5%。一年前该指标为5.1%。
低收入人口主要集中在五人及以上家庭:这些家庭中有90.88万人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约占此类收入公民总数的88%。
另有7.5万低收入人口来自四人家庭。三人家庭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口占比则明显更低。
由此可见,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表明,家庭规模与陷入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风险之间存在直接关联:同一家庭中人口越多,低收入人口的集中度就越高。
与此同时,各地区情况差异明显。2026年第二季度,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口占比最高的是突厥斯坦州,为8.4%。阿拜州为7.6%,杰特苏州为7.2%,曼吉斯套州为7%。
与之相反的是阿斯塔纳,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口占比为2.9%。哈萨克斯坦全国平均为5%。
这一问题在农村地区尤为突出。例如,阿克托别州农村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口占比达到11.1%,突厥斯坦州为10%。乌勒套为9.3%,杰特苏州为9.2%。
尽管低收入人口数量可观,但哈萨克斯坦整体贫困率一年来略有下降:2025年第二季度有5.1%的人口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2026年第二季度为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