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有不良贷款的民众迎来好消息:该国提议修改免除贷款债务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的规则。计划对信贷诈骗受害者和陷入困境的借款人完全免除个税,据网站infohub.kz报道。
该问题在国家经济部长塞里克·茹曼加林主持的税法实施项目办公室会议上进行了审议。目前,银行核销的债务在某些情况下被视为个人收入,可能需要缴纳个税。免税仅在特定情况下适用。
金融市场监管与发展署(金融监管署)与哈萨克斯坦金融家协会共同提议,在核销不良贷款(包括诈骗分子办理的贷款)时,继续完全免除公民的个税。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能获得免税。茹曼加林建议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个人客观上无力偿还贷款,另一种是银行基于自身商业利益自行决定核销债务。部长的立场是,诈骗受害者和确实陷入严重生活困境的公民,在债务核销后应完全免除个税。
同时,不提议自动将此类优惠扩展到所有贷款减免。茹曼加林表示,如果银行为了优化自身资产负债表和重组准备金而核销商业贷款,国家预算不应自动失去税收收入。
现在,国家机关将与金融监管署共同进行计算,并确定被视为严重生活困境的完整情形清单。可能的评判标准包括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无财产和收入。
会议还审议了债务证券折价的税收问题。根据税法的一般定义,折价属于报酬。然而,在证券赎回时,它实际上被视为资产增值,尽管并未发生资产出售。结果,经济上相同的收入可能产生不同的税收后果。
为消除这一矛盾,提议在债务证券赎回时,将折价保留在报酬中。国家经济部希望这将统一票息和折价收入的税收,为哈萨克斯坦交易所的投资者提供平等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