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站infohub.kz报道,曼格斯套州一名34岁的扎瑙津居民因在TikTok直播中爆粗口而被追究行政责任。
事件发生在2026年8月3日。该男子在其社交媒体页面的直播中公开使用脏话,明显表现出对他人不尊重,扰乱了公共秩序。
次日,即8月4日,警方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第434条第2款(轻微流氓行为)对该违规者制作了行政笔录。
8月6日,扎瑙津市法院裁定该男子有罪,并处以15天行政拘留。判决后,他被送往特别拘留所。
曼格斯套州警察局提醒,社交媒体并非法外之地。警方表示:“公开使用脏话、侮辱性行为及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承担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规定的责任。我们呼吁公民在现实生活和网络空间中都遵守公共行为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