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的雇主现在在招聘时,不仅可以将学历文凭作为录用依据,还可以认可职业资格认证文件。这项变化源自2026年7月7日通过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该法律对《劳动法》第32条进行了修订。企业法专家亚历山大·丹尼洛夫斯基在网站infohub.kz上介绍了这一新规。
此次修订涉及签订劳动合同所需的文件清单。值得注意的是,职业资格认证文件并非全新事物——早在2023年,《劳动法》第32条第1款第3项就已将其纳入。
丹尼洛夫斯基指出,这并不意味着文凭失去价值。“职业资格认证不是代替文凭,而是与之并行——文凭仍然是主要文件。实际上,这只是向雇主展示一个人当前实际能力(而非十年前的证书)的另一种方式。主要文件依然是文凭,附加文件是职业资格认证。这种认证无法购买:必须通过经认可的认证中心组织的考试(包括理论和实践)才能获得。当然,这与2023年7月4日《职业资格法》确立的体系相配套。其最大价值在于,对于那些有技能但无文凭的人——如手工艺人、服务行业专家、微型技能持有者——他们多年来在实践工作中达到高水平,但在劳动力市场上却‘隐形’,这份文件能让他们合法化。”专家解释道。
丹尼洛夫斯基认为,新规主要针对两类劳动者。第一类是那些没有专业文凭,但拥有实践经验和工作技能的人。在这种情况下,职业资格认证可以帮助他们向雇主正式证明自己的能力,从而摆脱“灰色”就业状态。第二类是那些在特定法律中已被要求必须通过许可证、认证或证书来确认资格的专业人士。对这些人来说,实际变化不大——只是《劳动法》现在更清晰地体现了这一逻辑。
已经从事本专业工作并持有专业文凭的人,无需再办理职业资格认证。
“对于大多数职业来说,这是自愿行为。只有当某项法律原本就要求准入许可(如许可证、认证、证书)时,认证才成为强制要求。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提交这份文件作为录用条件:第32条第6款禁止索要该条未列出的文件。‘若持有’的含义是:看应聘者是否主动带来,而非要求他去获取。”丹尼洛夫斯基总结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