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哈萨克斯坦人前往森林和山区采摘浆果、蘑菇、坚果和药草。然而,据生态和自然资源部透露,采摘某些植物可能会被罚款,甚至面临监禁。相关报道由 infohub.kz 提供。
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受《植物资源法》、《森林法》和《特殊自然保护区法》等多部法律约束。普通公民为个人需要采集野生植物无需许可。该部解释称:“自然人有权为满足个人需求而普遍利用植物资源,无需获得采集野生果实、坚果、蘑菇、浆果、药材及其他植物资源的许可文件,但稀有和濒危植物物种除外。”
个人采集量由地方标准调节,这些标准由州或直辖市代表机构批准。若采集量超过规定标准,则被视为商业活动,需付费。全国没有统一限量。该部指出:“哈萨克斯坦现行法律未规定公民个人采集野生浆果、蘑菇、坚果和药材的统一数量标准(以公斤为单位的限额)。”
植物资源使用费由地方确定,因此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不同。监管由林业和动物委员会的地方分支机构、特殊自然保护区及林业机构的国家检查员负责。防火期和森林密集访问季节受到特别关注。
严禁采集列入哈萨克斯坦红皮书的植物。特殊自然保护区也有限制。稀有物种清单由政府批准并公开。在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和保护区,采集可能完全禁止或根据功能区限制。
非法采集将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根据《行政违法法典》第370条,违规行为将受到警告或处以7倍月核算指数(МРП)的罚款,在特殊自然保护区内则为30倍МРП。非法处理稀有物种将依据《刑法》第339条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以3000倍МРП罚款、或等额劳动改造、或800小时社区服务、限制自由三年或剥夺自由三年,并没收财产及禁止担任特定职务五年。若由有组织团伙实施或造成巨大损失,剥夺自由期限可延长至7至12年,并没收财产及禁止担任特定职务五年。
同时,该部表示不计划对个人采集野生植物收费:“目前,哈萨克斯坦生态和自然资源部未考虑对公民为个人需要采集野生浆果、蘑菇、坚果和药材收费的问题。”也不考虑加强现行制度的建议。植物资源状况持续监测,必要时将根据科学依据和保护自然与公民权利的平衡进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