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布尔州,一起交通事故后的物质损失赔偿纠纷以双方和解告终,据网站infohub.kz报道。

据江布尔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塔拉斯区法院通过调解,解决了这起关于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的物质损失及车辆贬值赔偿的民事案件。

最初,原告向阿斯塔纳跨区民事法院提起诉讼,但随后双方申请适用异地管辖。法院裁定将案件移交至江布尔州塔拉斯区法院审理。

2026年2月,在阿斯塔纳发生了一起涉及丰田Yaris和大众Tiguan的交通事故。被告被追究行政责任。保险公司向原告支付了260万坚戈。然而,根据报告,车辆维修费用超过320万坚戈。此外,车辆还发生了贬值。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保险赔付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共计160万坚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协议条款,被告承诺在法院裁定生效前向原告支付130万坚戈。原告放弃诉讼请求。若被告未支付上述款项,原告有权获得执行令,追索160万坚戈。

法院批准了该协议,并终止了案件审理。原告的诉讼费被退还。裁定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