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已实施新的招聘规定:雇主现在必须向特定类别的求职者说明拒绝录用的原因。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根据8月起生效的《劳动法典》修正案,收到拒绝的求职者有权要求书面说明决定理由。据报道,拒绝录用并不总是意味着雇主违法,但对某些类别的候选人来说,多了一项额外保障——有机会了解拒绝的真实原因。
有权要求书面拒绝理由的包括孕妇、三岁以下儿童的父母、未成年人以及有健康问题的求职者。律师谢尔盖·乌特金解释说:“如果一个人甚至没有被告知任何理由,仅仅因为属于这四类人之一就被拒绝录用,他可以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拒绝原因。如果这个原因恰恰是他有孩子、怀孕、未成年或残疾,那么这一切都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异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强调:雇主的动机很重要。如果拒绝与职位的客观要求、经验和资格有关,可能被认定为合理。但候选人的个人情况不应成为歧视的理由。哈萨克斯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与社会伙伴关系司司长叶尔博拉特·阿布勒哈廷表示:“雇主可以出具书面拒绝,但必须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如果符合资格要求,健康状况也适合,那么录用中就不应有任何限制和歧视。”
哈萨克斯坦招聘人员则认为,新规可能会影响雇主与候选人在职位搜索阶段的沟通。市场营销与公关经理穆哈梅德·巴格达图雷指出:“我认为这将对雇主和求职者都产生积极影响,因为当雇主公开透明、明确说明拒绝原因时,这对求职者终究是好事。他今后会更有针对性地申请那些完全适合自己的职位。总体而言,现在劳动力市场正变得越来越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