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infohub.kz网站报道,科斯塔奈州跨区专门行政法院驳回了个体经营者要求撤销工伤事故专项调查结论及国家劳动监察员意见书的诉讼请求。
据科斯塔奈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此次审理的起因是2026年4月15日发生在科斯塔奈一名个体经营者鱼类加工车间的事件。一名女员工遭受严重工伤:右手及前臂被压碎,皮肤及皮下脂肪组织大面积损伤直至肩关节部位,并伴有I度创伤性休克。
根据受害者的陈述,她已在该个体经营者处工作约一年。但法院查明,雇主与该女子之间违反《劳动法典》第33条第3款的要求,既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签订提供服务的民事法律合同。
此外,该女员工未接受安全和劳动保护方面的培训,也未参加安全和劳动保护要求的知识考核。
根据专项调查结论和国家劳动监察员意见书,此次事故中雇主负全部责任——100%,员工无过错——0%。
法院全面审查了行政案件材料后认为,该员工的行为不存在重大过失,因为已查明的事实表明,雇主在劳动关系办理以及安全和劳动保护保障方面违反了劳动法要求。
基于上述情况,法院同意被告关于员工和雇主过错程度的结论,作出驳回个体经营者诉讼请求的判决。该判决尚未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