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塔奈市法院支持了一家股份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当地一名居民向银行移交两辆以贷款购买的汽车作为抵押,两车总价值超过1200万坚戈,据网站 infohub.kz 报道。

据科斯塔奈州法院官方Telegram频道消息,法院审理了一起股份公司起诉公民、要求其移交财产作为抵押的民事案件。

根据案件材料,银行与被告之间签订了银行借款合同。依据这些合同,银行提供了用于购买两辆交通工具的贷款,每辆价值超过600万坚戈。这两辆雪佛兰汽车分别于2021年和2022年出厂,被登记为担保贷款义务履行的抵押物。

被告未按时履行义务,未能偿还欠款。银行发出要求移交汽车作为抵押的通知,但未获回应。

在庭审中,被告承认欠款,但请求给予额外时间还款。法院未批准该申请,因为此类措施应在庭审前协商一致。

法院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抵押条件和银行合同条款的条文,以及被告自愿签署的合同条款作出裁决。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必须将其占有的汽车移交银行作为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