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最高上诉法院就克孜勒奥尔达州个人助理薪酬问题作出最终裁决:其报酬将适用1.3生态系数。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据NUR.KZ援引Telegram频道“最高上诉法院时事新闻”消息,最高上诉审级维持了下级法院的判决。根据判决,克孜勒奥尔达州就业和社会项目部门必须重新计算三名个人助理的服务报酬。

自2022年1月起,原告为行动困难的一级残疾人士提供个人助理服务。工作每天8小时,每月240至248小时,全年不间断,助理每月获得已完成工作的报酬。此外,其收入中还扣除并缴纳了强制性养老金和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费。

原告要求因其居住在生态不利条件下而对其服务报酬适用1.3系数。但地方执行机关驳回了其申请。

一审和上诉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被告提出上诉,要求撤销法院判决。最高上诉法院同意了下级法院的结论。

法院指出,根据《关于咸海地区生态灾难受害公民社会保护法》,克孜勒奥尔达州属于生态危机区。依据该法,居住在该地区的居民因生活在生态不利条件下,劳动报酬适用1.3系数。

最高上诉法院认定,尽管原告与地方执行机关之间的关系形式上以民事合同办理,但双方实际上具有劳动关系特征。特别是,个人助理长期按规定完成工作,每天提供服务8小时,无休息日工作,并每月定期获得服务报酬。同时,他们在别处工作的可能性受到限制。

法院指出,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劳动法典,劳动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亲自完成工作、服从劳动秩序并获得劳动报酬。在确定双方关系的实际性质时,应考虑到这些特征的存在。

此外,为个人助理计算并缴纳强制性养老金和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费也被视为确认其劳动报酬支付事实和存在劳动关系的情节。

因此,最高上诉法院得出结论,1.3系数也应适用于支付给个人助理的保障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