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3日起,哈萨克斯坦急救医疗服务及医疗航空服务规则变更正式生效。新规包括:自动通知急救队出车、在线追踪车辆行驶轨迹,以及为医护人员配备视频记录仪。不过,命令中并未明确各地区实际启动这些功能的具体时间。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急救队派出后,系统应自动通知患者出车信息,并允许患者通过地理服务实时追踪车辆位置和行驶路线。拨打103、通过移动应用程序、即时通讯工具和聊天机器人均可呼叫急救,包括发送地理位置。
非紧急状况的呼叫将转派至初级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门诊部的流动急救队。此类情况指急性疾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但不会对患者生命和健康构成直接或潜在威胁。工作日流动急救队工作时间为08:00至20:00。转派呼叫的登记时间为工作日08:00至19:00,周六08:00至12:00。在综合门诊部非工作时间,此类呼叫由急救站急救队负责。流动急救队在其服务区域内、患者实际所在地提供救助,不受患者签约归属限制。
规则规定了以下到达时限:第一紧急类别——10分钟以内,第二类别——15分钟以内,第三类别——30分钟以内,非紧急状况——60分钟以内。计时从急救队接到调度员派单时开始。在医生到达前,调度员须在电话中为呼叫者提供咨询,涉及多种危险状况,包括心脏骤停、呼吸障碍、意识丧失、出血、抽搐、急性冠脉综合征和中风征兆,以及家中分娩。
为保障急救队和综合门诊部工作人员的安全,须为其配备对讲机、随身视频记录仪和移动摄像头。这些设备用于在出诊现场及患者转运过程中进行音频和视频记录。如医护人员生命或健康受到威胁,后续出诊服务须在内部事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此外还单独规定了唯一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住院时的处置程序。如未成年子女无人照看,将移交内部事务机关工作人员,以便后续安置到失去父母照料的儿童机构。
规则规定,急救队和初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服务呼叫时,不开具处方,也不发放病假条。同时不进行酒精或毒品中毒鉴定、死亡事实鉴定,也不出具死亡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