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萨科夫斯克法院对一名无证驾驶且拒绝停车接受检查的司机作出判决。违法者被处以20.76万坚戈的罚款,据infohub.kz网站报道。
事件发生在2026年9月,地点是利萨科夫斯克的维尔赫涅托博利斯卡亚街。公民K.驾驶一辆VAZ-21154汽车,向十月镇方向行驶,但未取得驾驶资格。
此外,该男子未服从巡逻警察的合法停车要求。在法庭听证会上,他完全认罪并表示悔过。
根据行政违法法典第613条第3-1款,此类违法行为可处以60个月度计算指数的罚款或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
考虑到认罪和悔过作为减轻情节,且无加重因素,法院适用行政违法法典第829-11条第2款,将罚款金额降至20.76万坚戈。
截至发稿时,法院判决尚未生效。
此前有报道称,哈萨克斯坦否认了将驾校移交给私人的传言。


